他把自行车推回干货铺子的时候,鱟地坊的市集已经收了。
巷子里黑漆漆的,只有铺子门口那盏煤油灯还亮着,在夜风里晃了晃。
他把自行车靠在墙边,掀开布帘子轻手轻脚的走进去。
此时表弟表妹大概已经睡了。
不过姨丈和大姨都还在收拾铺子。
“回来了?吃饭了没有?”
“还没。”
“锅里留着饭。”大姨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今日生意怎么样?”
“还不错!”周秉文嘴角微翘。
“那就好!”大姨没有多问。“吃完饭早点休息。”
“嗯!”
周秉文默默吃着饭。
心里思考着以后的发展。
如今自己在香港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可以养活自己了。
是时候考虑租个房子,搬出去住了。
自己毕竟是外人,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住在一起始终不方便。
他心里头感谢大姨一家,短住几天,是亲人,住的时间长了,恐怕会闹出不愉快,这是他不想见到的。
这个这事儿急不得,等这几天找到合适的房子,再和大姨说。
……
时间眨眼过去了一个星期。
周秉文的棉花糖生意也越发得心应手。
“靓仔,给我来一个红色的!”
“我要一个彩色的!”
“我要两个心形的,颜色要粉红色!”
……
“不用急,都有都有,每个人都有。今天赶时间买不到的,也不要紧,我每天都在这附近卖!”
周秉文激情四射的招呼着。
金钱碰撞的声音,实在是让人沉迷。
虽然很累,但是每天都无比充实。
这一个星期,他每天的日程几乎一模一样。
天刚亮就起床,把前一天剩下的工具检查一遍——铁罐有没有松动,煤油灯还能不能用,自行车的链条要不要上油。
像这种使用自行车车轮空转做棉花糖,其实很伤自行车。
不过以他的营收水平,几天就能收回所有成本,之后就是纯赚,所有也不在乎这点损耗了。
之后便是出门干活。
推车走到沙咀道和众安街的十字路口,这是他这几天选定的最好的位置。
离南丰纱厂近,旁边还有一所小学,早上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中午出来吃饭的工人、下午放学的学生、傍晚下班的女工,人流几乎没有断过。
支好车,点燃煤油灯,等铁罐热起来,一天的生意就开始了。
上午的客人主要是路过的行人和带孩子的家长。
小孩子看见彩色的棉花糖就走不动路,拽着大人的衣角不肯走。
大人掏一角钱买一个,小孩举着棉花糖高高兴兴地走了。
周秉文把一角硬币丢进铁皮盒子里,叮当一声响。
悦耳动听!
中午的客人少一些,他趁空档啃一个馒头或者吃一碗从家里带来的凉粥。
大姨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准备一份午饭,用旧报纸包着,搁在灶台边上。
他坐在路边的石阶上吃完,靠着自行车眯一会儿,等下午的那拨人潮。
下午三点多,小学放学了。
那是他一天中最忙的时候。
最爱吃棉花糖的,还得是孩子。
成群的孩子从校门口涌出来,乌泱泱一片,好几个直接往他摊位跑。
“棉花糖靓仔,给我吹一个!”
……
他得同时应付三四个孩子,简直堪比身处养鸭场,咕咕嘎嘎,耳朵发麻。
“我要红色的”“我要蓝色的”“我要最大的那个”——手里的竹签一根接一根地递出去,铁盒里的硬币越堆越高。
傍晚五点左右,南丰纱厂下班。
那是另一个高峰。
女工们从厂门里涌出来,三三两两地往他这边走。
对这些开放的女工们,他不仅要卖棉花糖,还得要卖笑。
唉,人生艰难。
而“棉花糖靓仔”这个外号,最开始就是这些女工叫起来的。
香港这儿总喜欢给各行各业的人取外号,最牛的自然是带“大王”的外号,代表了在一个行业里的成功。周秉文自然算不上什么大王,不过他有他的优势——他靓!
这不是什么假话。
他爹周大山年轻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长的浓眉大眼,英武帅气。当年能娶到他那出身在城市里的妈,建模功不可没。要知道,他们结婚的时候,周大山可还不是什么五级工,只是一个刚进城,大字不识一个的土小子。
而周秉文就继承了周大山的帅气。
不过他和周大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帅气。
他长相更柔和,可能是被母亲中和了,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
这种帅气,和棉花糖恰好无比契合。
当周秉文知道这个外号被周围的人传开之后,他就顺势而为,直接弄了个招牌,上面写上靓仔棉花糖五个大字。
几天下来,竟然也算是有了品牌知名度。
天黑之后,街上的行人慢慢少了。
他收起煤油灯,把铁罐里剩下的糖渣清理干净,把硬币倒进蓝布包里,推着车往回走。
每天如此。
一个星期下来,净利润近百元。
堪比得上一个正式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这还是他有一天没有做生意,去参加了潮州同乡会的原因,不然更多。
当然,此潮州同乡会非彼潮州同乡会。
和李加臣这些人牵头的潮州商会比不了。
只是一个在荃湾这附近做小生意的潮州人,在难得的闲暇时间,大家聚在一起互相认识认识,喝喝茶,聊聊天,谈一谈大陆政策,评一评美苏局势。最后再蛐蛐一下东家长李家短。
这种聚会看似没有什么用,但对他们这些底层小商贩,却是必不可少。
底层人民也有自己的生存智慧。
大家在一起聚一聚,无形中也相当于是一股小势力了。
如今的香港社团遍地,再小的社团,一般都有自己的产业,不外乎妓院,赌场之类的。
但是这些产业利润的大头都被社团上层搜刮,能分到底层混混手里的,所剩无几。
所有这些底层混混只能凭借着社团招牌,来他们这些小摊小贩手里收点保护费。
周秉文刚做生意三天,就有人上门收了保护费。
收的钱不多,和周围其他人的一个水平。
他爽快的给了对方。
社团的人也不会多收。
如果收多了,惹了众怒——不就是砍人嘛,谁还没把子力气!
当然,这其实也不可能发生,毕竟大家都属于“自己人”。
同乡会和社团属于一体两面。
同乡会不是社团,但是同乡会里面,可能一个普普通通的卖菜大爷,他的哪个外甥侄子,就在社团里当打手。
这些都是在姨丈的带领下,周秉文才慢慢摸清楚的门道。
同乡会不能让他不交保护费。香港这个地方,黑白两道、三教九流,谁的地盘谁做主,交钱是规矩。
但同乡会能让他不被别人找麻烦。一个“自己人”的身份,在这条街上比什么都管用。
如果他没有参加聚会,没有融入这个小圈子,可能他这点小生意,早就被人上门针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