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开局知青下乡,我选择偷渡香港 > 第 20 章 棉花糖靓仔
他把自行车推回干货铺子的时候,鱟地坊的市集已经收了。

巷子里黑漆漆的,只有铺子门口那盏煤油灯还亮着,在夜风里晃了晃。

他把自行车靠在墙边,掀开布帘子轻手轻脚的走进去。

此时表弟表妹大概已经睡了。

不过姨丈和大姨都还在收拾铺子。

“回来了?吃饭了没有?”

“还没。”

“锅里留着饭。”大姨转过身来看了他一眼,“今日生意怎么样?”

“还不错!”周秉文嘴角微翘。

“那就好!”大姨没有多问。“吃完饭早点休息。”

“嗯!”

周秉文默默吃着饭。

心里思考着以后的发展。

如今自己在香港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可以养活自己了。

是时候考虑租个房子,搬出去住了。

自己毕竟是外人,还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住在一起始终不方便。

他心里头感谢大姨一家,短住几天,是亲人,住的时间长了,恐怕会闹出不愉快,这是他不想见到的。

这个这事儿急不得,等这几天找到合适的房子,再和大姨说。

……

时间眨眼过去了一个星期。

周秉文的棉花糖生意也越发得心应手。

“靓仔,给我来一个红色的!”

“我要一个彩色的!”

“我要两个心形的,颜色要粉红色!”

……

“不用急,都有都有,每个人都有。今天赶时间买不到的,也不要紧,我每天都在这附近卖!”

周秉文激情四射的招呼着。

金钱碰撞的声音,实在是让人沉迷。

虽然很累,但是每天都无比充实。

这一个星期,他每天的日程几乎一模一样。

天刚亮就起床,把前一天剩下的工具检查一遍——铁罐有没有松动,煤油灯还能不能用,自行车的链条要不要上油。

像这种使用自行车车轮空转做棉花糖,其实很伤自行车。

不过以他的营收水平,几天就能收回所有成本,之后就是纯赚,所有也不在乎这点损耗了。

之后便是出门干活。

推车走到沙咀道和众安街的十字路口,这是他这几天选定的最好的位置。

离南丰纱厂近,旁边还有一所小学,早上送孩子上学的家长、中午出来吃饭的工人、下午放学的学生、傍晚下班的女工,人流几乎没有断过。

支好车,点燃煤油灯,等铁罐热起来,一天的生意就开始了。

上午的客人主要是路过的行人和带孩子的家长。

小孩子看见彩色的棉花糖就走不动路,拽着大人的衣角不肯走。

大人掏一角钱买一个,小孩举着棉花糖高高兴兴地走了。

周秉文把一角硬币丢进铁皮盒子里,叮当一声响。

悦耳动听!

中午的客人少一些,他趁空档啃一个馒头或者吃一碗从家里带来的凉粥。

大姨每天早上都会给他准备一份午饭,用旧报纸包着,搁在灶台边上。

他坐在路边的石阶上吃完,靠着自行车眯一会儿,等下午的那拨人潮。

下午三点多,小学放学了。

那是他一天中最忙的时候。

最爱吃棉花糖的,还得是孩子。

成群的孩子从校门口涌出来,乌泱泱一片,好几个直接往他摊位跑。

“棉花糖靓仔,给我吹一个!”

……

他得同时应付三四个孩子,简直堪比身处养鸭场,咕咕嘎嘎,耳朵发麻。

“我要红色的”“我要蓝色的”“我要最大的那个”——手里的竹签一根接一根地递出去,铁盒里的硬币越堆越高。

傍晚五点左右,南丰纱厂下班。

那是另一个高峰。

女工们从厂门里涌出来,三三两两地往他这边走。

对这些开放的女工们,他不仅要卖棉花糖,还得要卖笑。

唉,人生艰难。

而“棉花糖靓仔”这个外号,最开始就是这些女工叫起来的。

香港这儿总喜欢给各行各业的人取外号,最牛的自然是带“大王”的外号,代表了在一个行业里的成功。周秉文自然算不上什么大王,不过他有他的优势——他靓!

这不是什么假话。

他爹周大山年轻时是十里八乡有名的俊后生,长的浓眉大眼,英武帅气。当年能娶到他那出身在城市里的妈,建模功不可没。要知道,他们结婚的时候,周大山可还不是什么五级工,只是一个刚进城,大字不识一个的土小子。

而周秉文就继承了周大山的帅气。

不过他和周大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帅气。

他长相更柔和,可能是被母亲中和了,有点奶油小生的味道。

这种帅气,和棉花糖恰好无比契合。

当周秉文知道这个外号被周围的人传开之后,他就顺势而为,直接弄了个招牌,上面写上靓仔棉花糖五个大字。

几天下来,竟然也算是有了品牌知名度。

天黑之后,街上的行人慢慢少了。

他收起煤油灯,把铁罐里剩下的糖渣清理干净,把硬币倒进蓝布包里,推着车往回走。

每天如此。

一个星期下来,净利润近百元。

堪比得上一个正式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这还是他有一天没有做生意,去参加了潮州同乡会的原因,不然更多。

当然,此潮州同乡会非彼潮州同乡会。

和李加臣这些人牵头的潮州商会比不了。

只是一个在荃湾这附近做小生意的潮州人,在难得的闲暇时间,大家聚在一起互相认识认识,喝喝茶,聊聊天,谈一谈大陆政策,评一评美苏局势。最后再蛐蛐一下东家长李家短。

这种聚会看似没有什么用,但对他们这些底层小商贩,却是必不可少。

底层人民也有自己的生存智慧。

大家在一起聚一聚,无形中也相当于是一股小势力了。

如今的香港社团遍地,再小的社团,一般都有自己的产业,不外乎妓院,赌场之类的。

但是这些产业利润的大头都被社团上层搜刮,能分到底层混混手里的,所剩无几。

所有这些底层混混只能凭借着社团招牌,来他们这些小摊小贩手里收点保护费。

周秉文刚做生意三天,就有人上门收了保护费。

收的钱不多,和周围其他人的一个水平。

他爽快的给了对方。

社团的人也不会多收。

如果收多了,惹了众怒——不就是砍人嘛,谁还没把子力气!

当然,这其实也不可能发生,毕竟大家都属于“自己人”。

同乡会和社团属于一体两面。

同乡会不是社团,但是同乡会里面,可能一个普普通通的卖菜大爷,他的哪个外甥侄子,就在社团里当打手。

这些都是在姨丈的带领下,周秉文才慢慢摸清楚的门道。

同乡会不能让他不交保护费。香港这个地方,黑白两道、三教九流,谁的地盘谁做主,交钱是规矩。

但同乡会能让他不被别人找麻烦。一个“自己人”的身份,在这条街上比什么都管用。

如果他没有参加聚会,没有融入这个小圈子,可能他这点小生意,早就被人上门针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