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时后。
江边洼地。
三个师的精锐连队陆续到达。
其中一个人,让王朝伟印象十分深刻。
此人名叫曹玉海,是38军114师342团1营的营长,是一名超级英雄,更是国家的特等功臣和一级战斗英雄。
而342团1营更是号称团级以上一换一,团级以下我无敌。
他们营完成了上面交代的全部任务,人均一等功臣,都是华夏的超级战神。
原本就战斗力爆棚的他们,现在即将换上超级武器,王朝伟简直不敢想象,未来他们会在朝鲜战场,如何大杀四方?
梁兴初站在一个土坡上,面前是三千名战士。
江风呼呼地吹,吹得他的军装猎猎作响。
“同志们。”
“你们是三十八军最精锐的战士。”
“你们打过仗,流过血,杀过敌人。”
“你们是三十八军的刀尖,是三十八军的拳头。”
“今天,把你们叫到这里来,是因为有一批新武器,要交到你们手上。”
三千道目光齐刷刷地看向那些木箱。
“这些武器,比你们手里的任何武器都好。”
梁兴初的声音提高了一些,“好得多,好到你们不敢想。”
“发给你们,不是让你们显摆的。”
“是让你们去杀敌的,是让你们保家卫国的!”
梁兴初说完,向王朝伟点了点头。
王朝伟走上土坡,站在梁兴初身边。
三千双眼睛看着他。
他没有紧张。
十天的地狱训练,让他学会了在压力下保持冷静。
三千双眼睛又如何?他连时空门都穿过了,还怕这个?
“同志们好。”
他说,“我叫王朝伟,是你们的教官。”
“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会教你们使用一种新式武器。”
他拿起一把QBZ-191,举过头顶。
“这种枪,叫自动步枪。”
“和你们手里的步枪不同,它可以连发。”
“扣住扳机不放,子弹会一直打出去,直到弹匣打空。”
“一个弹匣三十发子弹,你们手里的步枪打一发拉一下,打一发拉一下。”
“这种枪,三秒钟就能打完三十发。”
三千名战士的眼睛亮了。
那是一种野兽看到猎物时的光亮。
他们打了太久的仗,用了太久的落后武器。
他们太清楚火力压制有多重要了。
过去,他们要靠集中兵力、靠战术配合、靠不怕死的冲锋,来弥补火力的不足。
现在,一把枪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发枪。”
每一个战士走到箱子前,领过一把崭新的QBZ-191,双手捧着,像捧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
他们抚摸着枪身,感受着金属的冰冷和重量,拉动枪栓,听着那清脆的“咔嚓”声。
一个老兵接过枪,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突然咧嘴笑了。
“这枪,比我媳妇还好看。”
周围的人都笑了。
另一个老兵,年纪看起来有四十多了,脸上的皱纹像刀刻的一样深。
他接过枪,没有像别人那样翻来覆去地看,而是直接把枪扛在肩上,闭上眼睛,静静地感受了一下。
“轻。”
他说,“比中正式轻多了,背着它跑山路,不累。”
然后他睁开眼睛,看着王朝伟。
“同志,这枪的子弹,和咱们的通用吗?”
王朝伟摇了摇头:
“不通用。”
“这种枪用的是专用子弹,口径五点八毫米。”
老兵点了点头,没有多问。
一个小战士,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嘴唇上只有一层淡淡的绒毛。
“同志。”
他对王朝伟说,“这枪能打多远?”
“有效射程四百米。”
王朝伟说,“最大射程八百米。”
小战士点了点头,嘴里念叨着:
“四百米......四百米......”
他突然抬起头,眼睛亮晶晶的。
“那我以后就不用担心打不着了!以前拿的那支三八大盖,打两百米就飘了,远了根本打不准。”
三千把枪,很快发完。
三千个战士,每人手里握着一把崭新的QBZ-191。
天色仍旧昏沉,而王朝伟详细介绍了枪支弹药的使用后,就把时间交给了这些战神。
“现在,你们来试试。”
三千名战士开始练习。
一开始,动作都很生疏。
但这些人不是新兵,他们是百战余生的精锐。
他们打过仗,流过血,杀过敌人。
他们用过的武器,比王朝伟见过的都多,他们学习新东西的速度,快得惊人。
不到半个小时,绝大多数人已经掌握了基本操作。
拉枪栓,上膛,开保险,瞄准,扣扳机。
虽然是空枪,但动作已经有模有样了。
练了十分钟后,王朝伟决定让他们试射实弹。
每人三十发。
三百万发子弹,三千人分,每人一千发。
但王朝伟不敢一次性给太多。
不是舍不得,而是因为子弹太宝贵了。
三百万发听起来很多,但三千把自动步枪,如果敞开了打,一场战斗就能消耗几十万发。
必须精打细算,每一发子弹都要用在刀刃上。
“每人三十发,十发单发,二十发连发。”
“单发要打准,连发要控制住枪口。”
“开始。”
“砰!砰!砰!”
枪声在江边此起彼伏,像除夕夜的鞭炮。
白色的枪口焰在黑暗中闪烁,弹壳从抛壳窗里飞出来,叮叮当当地落在地上,在冻硬的泥地上弹跳,发出清脆的金属声。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的味道,辛辣而刺鼻,但对这些老兵来说,这是最熟悉的味道。
曹玉海打了第一个连发。
五发子弹,全部打在了三十米外的靶标上。
弹孔散布在一个拳头大小的范围内,虽然不是非常精准,但对于第一次打自动步枪的人来说,已经相当不错了。
“厉害!”
王朝伟直接伸了一个大拇指。
第一次开枪就把自动步枪压得这么稳,足以证明曹营长的强悍。
这些人,真的是天生的战士。
他们不需要复杂的理论教学,不需要长时间的培训。
给他们一把枪,告诉他们怎么用,他们就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并且用得比谁都好。
这就是百战余生的精锐。
这就是华夏最能打的一代。
梁兴初站在土坡上,看着那些战士练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笑过了。
自从接到入朝的命令,他的眉头就一直是皱着的。
不是因为怕死,他这辈子就没怕过死。
是因为担心,担心这些跟着他出生入死的老弟兄,有几人能活着回来。
但现在,看着战士们手里的新枪,他心里的石头,稍微放下了一些。
“老刘。”他对身边的刘西元说。
“嗯。”
“你说,有了这些枪,咱们能少死多少人?”
刘西元沉默了片刻。
“不知道。”
他说,“但肯定能少死很多。”
“而且,别忘了,咱们现在可不仅仅只有新枪。”
梁兴初想到王朝伟带来的重武器,心中安稳了许多。
这些重武器对于整个军团来说都是至关重要,所以他不敢全都分了,必须要先向志司报告,等候志司的命令。
不过这些枪,他梁兴初就笑纳了。
实弹训练持续了十五分钟。
三千名战士,每人打了三十发子弹,总共九万发,将近十万发。
梁兴初在旁边看着,心疼得直咧嘴。
十万发子弹,就这么没了。
在以前,十万发子弹够他们打一场大的战役了。
好在子弹没有白费,三千名战士的枪法,已经有了明显的进步。
连发的时候,枪口上跳的幅度越来越小,弹着点越来越集中。
换弹匣的速度越来越快,从最初的五六秒,缩短到了三四秒。
有些人甚至已经开始尝试点射,扣一下扳机,打出两三发子弹,然后松开,再扣,再打出两三发。
这是自动步枪的高级技巧,也是实战中最实用的技巧。
连发虽然火力猛,但子弹消耗太快,而且枪口上跳严重,不好控制。
点射可以兼顾火力和精度,是老兵们最喜欢的射击方式。
一切已经准备完毕,眼看着天色将明,梁兴初知道不能再耽误时间。
“全体都有,继续渡江!”
“散队!”
三千名战士立正,敬礼,然后列队离开。
他们的脚步声整齐有力,在夜空中回荡。
江边洼地恢复了平静,只剩下满地的弹壳,在月光下闪烁着黄澄澄的光。
梁兴初从土坡上走下来,走到王朝伟身边。
“小王同志。”他说。
“在。”
“今天的事,我记在心里了。”
他伸出手,握住了王朝伟的手。
王朝伟感受到那只手的温度和力量,喉咙有些发紧。
“梁军长,这是我应该做的。”
他说,“你们在前线流血牺牲,我能做的,就是尽量给你们最好的武器。”
梁兴初松开手,拍了拍王朝伟的肩膀。
“你带来的不只是武器。”
他说,“你带来的,是希望。”
“不过接下来还是要麻烦你,先把火箭炮给收起来,我们先渡江,等到志司命令下达,我们再分配这些重武器。”
“你放心,你的安全由我亲自负责,绝不会让你遇到危险。”
“你看,可以吗?”
“当然可以。”
王朝伟此行,就是来帮助志愿者的,不过是运送一些武器,举手之劳罢了。
“不知道现在老总在什么地方?”
梁兴初转过身,看着江对岸。
对岸的夜空中,有几颗星星在闪烁。
“老总他们,应该已经过江了吧。”
刘西元走过来,站在他身边。
“应该过了,现在......”
他的话还没说完,一个通讯兵从远处狂奔而来。
那个通讯兵跑得飞快,好几次差点摔倒。
他的脸色苍白,眼睛里满是惊恐,手里紧紧攥着一张电报。
“报......报告!”
通讯兵跑到梁兴初和刘西元面前,差点一个踉跄摔倒。
他的声音在发抖。
“什么事?”梁兴初的眉头皱了起来。
“电报......十万火急......老总......老总他......”
“老总怎么了?!”刘西元的声音猛地提高了八度。
“老总......失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