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万人迷神颜顶流只想演炮灰 > 第10章 特约演员
晚上拍的是夜戏。

宋时安换上那身深蓝色劲装,依旧是蒙面造型,金丝面具遮住下半张脸。

道具组给他扣上威亚,他顺着梯子爬上屋顶一角,在指定的位置趴好。

屋顶的瓦片被太阳晒了一整天,现在还带着余温,趴上去暖烘烘的。

他调整了一下呼吸,把身体重心压低,脑子里过了一遍白天练的动作。

王导举着喇叭在下面喊:“动作要帅!不要迟疑!哪怕动作错了也给我顺畅地打下去!我要的是一气呵成!”

场记板啪地一敲。

一个蒙面死士从画面右侧潜入,身形极快,三两下就翻进了宰相千金的闺房。

镜头切到屋顶,影七站起身,弯着腰在屋脊上疾走几步,脚下瓦片纹丝不动。

到檐角时他没有停顿,单手一撑,整个人翻身而下。

落地时膝盖微曲,衣摆尚未完全落下,人已经闪进了树后的阴影里。

他侧头,露出一只眼睛盯着前方。

死士抱着晕倒的宰相千金从房间里出来,脚步急促,正朝围墙方向移动。

影七拔剑。

剑刃从鞘中抽出的声音极轻,他没有立刻冲出去,先观察了一秒死士的走位,然后动了。

健步踏出树影,身体前倾,剑尖斜指地面,整个人在夜色中拉成一道暗蓝色的弧线。

死士察觉到背后有人,头也不回,反手甩出三枚暗器。

破空声尖锐短促,呈品字形朝影七飞来。

他没有减速,腰部发力侧拧,身体几乎贴着地面旋了半圈,暗器从他肩头和腰侧擦过,钉进身后的树干。

他借着旋转的惯性将剑尖点地,手腕一压,整个人弹起来,重心前移,步伐衔接毫无停顿。

冲刺,剑锋横抹。

那一剑从死士的左侧切入,角度刁钻,正好卡在对方回头之前的那个间隙。

剑锋划过喉咙,力道控制得极其精准,只切开皮肤表层,没有再深入半分。

镜头推到死士脖子上的特写,一道极细的血线缓缓渗出来,匀净笔直,连喷溅都没有。

影七收剑,剑刃光滑如镜,一滴血都没沾。

他反手将剑插回鞘中,金属入鞘发出一声清越的撞击,在寂静的夜色里格外分明。

他低头扫了一眼地上的尸体,抬脚踢翻了旁边的花盆。

瓷器碎裂的声音炸开,紧接着是院内护卫的脚步声和喊叫声。

影七不再停留,脚尖点地,身形拔起,单手扣住围墙边缘,一个翻身便消失在墙头。

“卡!”

王导从监视器后面站起来,带头鼓了掌。

整个片场跟着响起一片掌声,一镜到底,一次就过了。

刚才那套动作所有人都屏着呼吸在看,生怕哪个环节出错,结果比白天排练的时候还顺畅。

宋时安从围墙外面绕回来,威亚还没解,线材在身后拖了一小截,他边走边用手捞起来免得绊脚。

“导演,过了吗?”

王导拍着手走过来:“很完美,一镜到底,动作比排练还稳,你这孩子,天生吃演员这碗饭,真的不再考虑一下?”

宋时安连忙摆手:“不用了不用了,谢谢王导。”

旁边演宰相千金的女生正被工作人员扶着从地上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笑着说:“我都做好被摔好几次的准备了,没想到一条过,你也太稳了吧。”

宋时安把威亚线往旁边让了让,说:“也是大家配合得好,赵指导教得细,王导调度也精准。”

王导在旁边哼了一声,显然还没从被拒绝的打击中缓过来,“行了,这一场结束,你的角色还剩最后一场戏就杀青,大概三四天后,会提前通知你。”

宋时安点点头:“好。”

换下戏服之后,他把道具剑还给道具组,又跟赵指导和今天配合的武行兄弟们道了别。

走出更衣室的时候浑身轻松,今晚这场打戏拍得格外痛快,收剑入鞘那一下的触感还留在掌心里,简直帅呆了!

刚走到停车棚旁边,身后传来一阵小跑的脚步声。

“那个,等一下。”

是刚才演宰相千金的那个女生,她已经换了自己的衣服,头发也从发髻里散了下来,跑到宋时安面前的时候还有点喘。

“刚刚人多,我没好意思。”她把手机掏出来,大大方方地举到宋时安面前,“能不能加个联系方式?”

宋时安愣了一下,随即掏出手机说:“好啊。”

两人扫了码,女生通过好友申请之后朝他摆了摆手,说了句“下次有机会再合作”,宋时安说了句好转身就走了,女生眼神里带着一点无奈。

长得帅也就算了,情商也真够低的,换别人加完好友至少会发个消息确认一下,这位倒好,手机往兜里一揣,笑得礼貌又客气,然后就这么走了。

宋时安确实没想那么多,他把手机揣好,骑上小电驴,拧了油门就出了影视城大门。

夏天的晚风吹在身上还挺凉快。

他骑得不快,拐过两个路口之后闻到一阵香味,顺着味道拐了个弯,眼前是一片很大的夜市。

整条街灯火通明,挨着大学城和好几栋写字楼,晚上九点不到正是最热闹的时候。

烧烤架上的炭火烧得通红,铁板上的鱿鱼滋滋冒烟,空气里混着孜然和酱料的香气。

人群里他还瞥见了几张影视城里的熟面孔,大概也是刚收工过来吃夜宵的。

宋时安推着小电驴在夜市里溜了一圈,每个摊位都在对他进行精神攻击。

他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花八块钱买了份炸豆腐。

第一口下去就觉得值了,外酥里嫩,酱汁咸鲜里带一点甜。

他站在摊位旁边吃得正香,余光注意到旁边有个小孩一直盯着他看。

小男孩大概七八岁,穿了件白色上衣,脚上蹬着一双小皮鞋,站在一群穿拖鞋的食客中间显得格外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