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香的时候,人比烟灰重。
大昭寺门前的香炉里,酥油燃得正旺。
青烟从炉口升起来,在无风的清晨像一根根透明的柱子,戳在天地之间。
香往上飘,烟往下落。
落在炉口的灰烬上,落在地面上,落在那些刚刚磕过头、额头还贴着石板的朝圣者的背上。
那些青烟从炉口升起来,升到半空,被风吹散。
散成一片片薄薄的雾,笼罩在寺庙的金顶上。
裴怡站在人群里,看着那道烟从炉口升起来,觉得命运总是造化弄人。
那恬淡静默的女人开了口。
“孩子们,好久不见。”
不是简单的故人重逢,是她承认了自己的另一层身份。
多吉曾怀揣着这点人生的希望,孑孓独行。
那些年,他像一只被风吹离了航线的船。
没有方向,没有目的地,只是在茫茫的人海里漂着,漂到哪里算哪里。
他以为他永远不会靠岸了,以为他这辈子只能在梦里见到她。
以为“妈妈”这个词会永远是一个空洞的、没有面孔的、没有任何温度的符号。
如今,他似乎找到了答案。
他被钉在炉香前,不知动弹。
他的脚像生了根,扎进大昭寺门前的青石板里,拔不出来。
多吉不敢动。
他怕他一动,就会发现,这是黄粱大梦一场。
怕一动,她就会像以前那样,从他的梦里消失。
消失得无影无踪,连背影都不留给他。
大昭寺前无数个巨大的金色转经筒,在阳光下一字排开,闪着光。
信徒虔诚地用手一遍一遍抚摸,一圈又一圈。
转经筒在他们手下缓缓转动,发出低沉的嗡嗡声,像古老的吟唱。
那些声音从四面八方涌过来。
像潮水般,一波一波地拍打着大昭寺的墙壁,拍打着那些刻满了经文的石板,拍打着多吉那颗快要跳出来的心。
也许,那便是命运的回响。
多吉想起那天在赛马场上,他骑着那匹灰白色的马,从最后一名冲到第一名。
他冲过终点线的时候,人群炸开了,欢呼声像浪一样涌过来。
他站在草地上,喘着气,浑身是汗,等着村长问他。
村长问他“多吉,你的愿望是什么”,他说“我想见妈妈”。
上师站出来,摇了骨珠,念了经。
然后他看着他的眼睛,说“有缘自会相见,天机不可泄露”。
多吉的泪水终于从眼角滴落。
他没有哭出声。
他只是站在那里,让那滴眼泪慢慢地、慢慢地往下淌。
他终于知道,原来那日赛马,上师并没有骗他。
世间万事,各有定数。
缘来缘去,聚散离合。
红线记挂,浮木渡人。
命运为多吉暗藏了一叶扁舟。
过程虽然曲折,却终是助他,渡过了这层层苦海。
那舟不是金的,不是银的。
他上了岸。
脚踩在实地上,整个人还在晃。
妈妈比多吉想象中的,还要漂亮许多。
他想象过她的样子。
他想象她穿着藏袍,戴着绿松石,头发编成一根根细辫子,脸颊有两坨红红的高原红。
他想象她笑起来的时候,眼睛会弯成两道月牙,牙齿会白白的,声音会像风一样轻。
他没有想到她会穿着一身白裙,站在阳光下。
她没有高原红,她的皮肤白得发光。
她没有编辫子,她的头发直直地垂在肩上。
她的眼睛笑起来的时候,会弯成两道月牙,比他想象过的还要好看。
眼泪如同梅雨季节的潮气,一点一点渗到在场每个人的骨子里。
不是嚎啕大哭,不是撕心裂肺,不是任何电影里演的那种母子相认的煽情场面。
母子相认的烂俗煽情戏码,现实里看着,却还是让人动容。
裴怡见过很多煽情的场面——
在抖音上,在电视剧里,在作家藏舟渡写的番茄小说里。
那些配有催泪BGM的短视频,那些剪辑得恰到好处的片段,那些精心设计过的台词。
她以为自己看多了,早就免疫了。
以为自己的心已经像一块被磨平了的石头,什么情绪都留不下来了。
可她如今依旧感同身受。
小鹿扶了扶磕红的额头。
她的额头上有一个红红的印子,圆圆的,刚好够一个拇指盖住。
是被青石板磕出来的。
那印子在阳光下格外明显,像一颗被摁在眉心上的朱砂痣。
她还没有从刚才那一路磕长头的疲惫里缓过来。
身上还穿着那件沾满了灰尘的白冲锋衣,膝盖处黑了两块,手肘处也黑了两块。
她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随后从包里掏出气垫,打开。
粉扑沾了一层薄薄的粉,在额头上那个磕红的地方轻轻地拍了拍。
她补了点粉,然后低着头,把气垫合上,塞回包里。
她是在意自己容貌的。
就算她有一腔虔诚真心,愿意陪多吉从布达拉宫磕到大昭寺。
就算她不嫌脏、不怕累、不觉得膝盖破了皮有什么大不了。
可在意容貌,是一个女孩子的本能。
小鹿放下镜子,众人中,她最先意识到问题的关键。
“这样说来,你们五个男生,其实都算是一家人?”
小鹿问道。
平措原本还在眼眶泛红。
他的眼泪还没有干,睫毛上还挂着没擦掉的泪珠。
他一听小鹿这么说,立马挂了脸。
那表情变得很快,快到裴怡都没看清他是怎么变的。
平措嫌恶地望向林屿和齐云萧。
“谁和他俩是兄弟了?”
罗桑心思沉。
他站在人群后面,手插在口袋里。
罗桑自然也猜到了齐云萧是谁。
齐云萧就是那个备注叫“一米八三吻技一般”的男人。
就是那个后来被裴怡备注改成,“一行白鹭上青天”的男人。
罗桑不知道是估测了齐云萧的身高看出来的,还是从其他方面推测到的。
总之,罗桑也不想认下这两人。
谁说他们是相亲相爱一家人了?
母亲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她过得很幸福。
她的皮肤白白的,嫩嫩的,没有被高原的日头和风沙磨出纹路。
她的手指很细,指甲修剪得很整齐,戴着一个小小的金戒指。
她的身边站着林屿。
她的丈夫姓林,她的儿子姓林。
她的生活属于杭州那个烟雨迷蒙的城市。
跟川西无关,跟牧区无关。
跟那个她坐了月子的碉房,全都没有任何关系。
见一面就好。
应该知足,也该祝她从此幸福。
罗桑定了定神,开始抽烟。
吞云吐雾间,他终于意识到他们三个人,为什么都会喜欢裴怡了。
原来,这么多年。
他们就像下水道里阴暗的老鼠,一直在窥探着他人的幸福。
好像是从裴怡的出现,他们才感觉到——
自己原来,还活在人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