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神雕:全真出了个记仇真人! > 第323章 传道天下,新的开始
王九龄此言,对于台下其他人来讲,更是惊雷。

仔细琢磨王九龄的话,他创建的虽然还是全真派,但实际上已经脱离终南山了。

这真的能行吗?终南山能认吗?

但当王九龄将马钰等人的道牒法印取来以示众人后,大家都沉默了。

他们简直不可置信,这全真七子是疯了吗?

那甄志丙是疯了吗?

任由他们全真派武功最厉害的青阳真人跑出来自立门户?

这还真是舍得啊!

但这一下,大多数人的顾虑反倒是没了。

对于全真派的选择,他们不理解,但表示尊重。

现场再次哗啦啦跪倒一片:“我等愿入三位真人门下,共修大道,还望收留!”

全真派在北方能够一家独大,而金丹派在南方却始终不温不火,是有原因的。

为什么这些来听道的道士这么急着要拜师?

许多道士其实天赋极佳,但从头到尾只能抱着一本紫阳真人的《悟真篇》苦苦钻研。

平时也没什么名师指点,最多就是自己稀里糊涂地练,或者好不容易找到同道一起论道。

有的人别说《悟真篇》了,没准都是从什么犄角旮旯得到一本道经,才跟着修炼的。

师承太过于集中一小部分人。

而且哪怕是天台山这等金丹派祖庭,如今也是香火稀薄,王中立等人更无力聚集天下同道。

三个字形容,那就是穷怕了。

所以,当得知失传的典籍被青阳真人寻到时,他们不远千里、跋山涉水,也要来听道。

如今大道就在眼前,怎可轻易放弃?

王九龄点头,王中立和彭耜也是露出满意的笑容。

接下来当然是按照之前约定的进行收徒了。

对王九龄来讲,他收徒首看心性,再看天赋。

这里多是南方金丹派之人,他们本就先修命、后修性。

王九龄对他们品性并不了解,

而全真南宗日后兼容,王九龄倒也不排斥,收了一些人。

只是权衡之下,还是先只收了几位记名弟子。

一收广元子,三十出头,原是一山中静修的散修,他早年游历过北方,南北丹道都有涉猎。

二收朱镒文,四十岁,本是福建一富商,他乐善好施,曾经出钱修修道观,一片道心。

三收李引,二十岁出头,他出身官宦世家,却不喜官场,一心向道。

四收落田子,三十岁,这是一农户,妻儿双全,家中虽不富裕,但也有些薄田,十年前得了一场大病,被山上一破落道观所救,所以向了道。

这四人之所以能入王九龄的眼,是因为他们的经历和家境。

虽不是都富裕,但他们对于修道大概率没有什么功利之心。

且还算年轻。

就比如朱镒文,他出资修建道观,却并不在自己家所在的地方修,这般的话,便全然不能利用道士身份来得到免除税务这样的好处。

换句话说,这是纯亏本的买卖,但他依旧愿意做,如此道心,王九龄还是比较欣赏。

至于这些记名弟子,日后能不能真的跟他,以及以后收不收亲传弟子、收多少。

还是需要一点时间,并不急于一时。

这让在场众人悲呼哀哉,甚至羡慕那四人到眼红。

哪怕是记名弟子,那说出去也是莫大的荣耀啊!

所谓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他们越发觉得,若能跟随青阳真人,是这辈子最大的福分,反而越发崇拜,越发恳切。

青阳真人既然能收那四人,以后他们若表现得好了,再收了他们也并不是不可以呀。

这便是传道的种子,已经深深烙印在了天下同道的心中。

至于王中立和彭耜,他二人身边弟子更少。

王九龄从中南山到来,还带了包括李道玄在内的十几人。

王中立的天台山道童却少得可怜。

真正算得上王中立门下的,实际上也就几人。

至于彭耜,他带着的弟子也只有了真子萧廷芝一人,哪怕算上他另两位没有到来的弟子,也就三人,再加上自己道观的道童若干。

还不及王中立呢。

于是今日全真南宗建立,王九龄为首,王中立与彭耜次之,共创南宗。

后人称为“南宗三祖。”

王九龄收四位记名弟子,王中立收两名亲传,四位记名弟子,彭耜收一名亲传,六位记名弟子。

合十七人。

在算上三人手下原本的门人,便成了南宗的班底。

在场众人,大部分没能入得南宗门下。

只是这已经不重要了。

王中立和彭耜这两个金丹派宗师都带着自己的班底和熟识的道友入了全真,以后跟风者自然不会是少数。

更何况南道丹道终于有了主心骨,此时在场之人不知有多少想要攀附加入。

有他们,南宗相当于在南方扎了根,总会有人不断加入。

用王中立的话来说:如今只是个开始,早晚有一天,南方丹道尽数归于全真一派。

届时天下之大,不管这些同道在哪里,他们都是南宗的人。

到那时,天下丹道真正是一家,不分彼此。

天台山的讲道彻底结束了。

有人欢喜,也有人失望,更多人满怀憧憬离去。

甚至有不少人打算以后就暂且在天台山附近居住,盯着三位真人的一举一动,以求近水楼台先得月,以后能尽早拜入南宗。

当然最好是青阳真人门下。

就冲着王九龄的名气,全真南宗建立之事,恐怕很快就会轰动天下。

道观之中,三人坐在一起,王九龄开口:

“我南宗建立,我三人或可带弟子游历名山大川,广收门徒,弘扬道法。”

“且我南宗还是需要寻一处合适的宝地,建立门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