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恐怖灵异 > 盗墓:张祈安今天作死了吗? > 第345章 脚麻吗
黎簇攥着那张红钞,指腹蹭过上面的折痕,像还能蹭到那个人留下的温度。

再抬头时,眼睛已经先于脑子,在人群里寻找木七安的身影。

咦,人呢?

一同消失的,还有自己的关东煮。

黎簇愣了两秒,脑海里晃过木七安的样子,精致的衣着,昳丽的容貌,泪痣会随着眨眼微动,白到反光的皮肤,矜贵的一举一动。

这人天生该站在金字塔顶端,享受着权势的滋养。

而不是在游戏厅门口摆摊。

也太暴殄天物了。

黎簇摸着饿得咕咕叫的肚子,身上是老爹的旧T恤。或许真该拿这钱去买件合身的衣服,再去巷口麻辣烫吃个痛快。

纠结一番,他还是把红钞塞进裤兜,拍了拍,踢着石子往家走。

七拐八拐钻进老巷,余光忽然撞进一点红。

黎簇脚步猛地顿住,心口那点郁闷消失不见。

这么多条路,他鸭梨再一次遇见木七安,怎么不算缘分呢。

他悄咪咪凑过去,刚要喊人,声音卡在喉咙里。

木七安面前站着三个人,领头那个黎簇认得,是游戏厅看场子的混混。

他正伸手接木七安递过去的一沓钱。

黎簇脑袋嗡的一声,少年热血冲上头顶。

他下意识觉得木七安被欺负了。

这人刚才拿关东煮的时候,连烫一点都要皱眉,手指细得一折就断,哪对付得了这些地痞。

指不定等下就要红着眼眶,咬着嘴唇哭得肩膀一抖一抖的,求人垂怜。

就让我鸭梨来拯救你吧!

黎簇随手从墙边拎了块板砖,气势汹汹地冲过去。

放在过去,英雄救美,小美一般会以身相许。

大白天的,黎簇不敢做这种美梦,只是想跟木七安,呃,交个朋友。

到底谁才是那位小美,谁想以身相许,嗯……相信屏幕前的大家都有数。

“啪!”

板砖结结实实拍在领头混混的后背上,红砖屑溅了一脖子。

混混慢悠悠转身,拍了拍后颈的灰,凶神恶煞的眼神扫过来。

黎簇腿肚子顿时有点软,却还是梗着脖子往前站了半步,手在身侧攥得发白。

木七安顺着动静看去,发现呆愣愣的小鸭梨,眼里浮起一点困惑。

这小屁孩有病?谁惹他了?

黎簇深吸一口气,扯着嗓子喊,声音有点抖,尾音还劈了,却硬撑得气势汹汹:“他是我的人!要钱冲我来!”

木七安结结实实翻了个白眼。

在游戏厅门口摆摊,要按规矩交租金。真有人挑事,看场子的第一个不答应。

黎簇显然是误会了。

没经历生活毒打的小孩,活在人造乌托邦里,以为世界处处是鲜花与爱。

天真得可笑。

好歹是有过一面之缘的人,总不能看着他挨揍。

木七安好人做到底,伸手拦住肩膀绷起的混混,“兄弟,小孩不懂事,和气生财。”

说着,又往对方兜里塞了盒烟。

那混混的脸色缓了缓。

“啪!”又是一声脆响,第二块板砖虽迟但到。

木七安脸上的淡定出现一丝裂痕,哈哈,这死小孩虽然不能大事化小,但能小事闹大。

几个混混掰着手指就要往上冲,刚迈出一步,旁边伸过来一条腿,第一个摔倒,后面几个一个接一个摔,叠成一堆。

黎簇还没让他们见识一下足球前锋的速度,做了坏事的木七安已经扯住他的胳膊,“愣着干嘛,跑啊!”

风从巷口灌进来,吹起木七安额前的碎发,清冽的雪松气息和黎簇撞了满怀。

黎簇被他拽了个趔趄,心跳先比脚步乱了节奏,嗅觉比其他感官更早记住了这股味道。

少年寡淡枯燥的生活里,第一份鲜活的热烈总是刻骨铭心。

木七安熟悉地形,拐几个弯就把混混甩掉。找到个犄角旮旯,手帕一铺,往上面一坐,呼吸倒没怎么乱。

黎簇喘着粗气,刚想挨着坐下,木七安冷冷扫了他一眼:“你蹲着。”

“哦。”黎簇双手抱头,蹲在他面前,像乖乖挨训的大圣。

“打架三规则,武器不能脱手,打不过就跑,跑不过先活。虽然你是学生,但手里拎着板砖,对面看见也会掂量掂量。如果你空着手,对方只会下手更重。这是你犯的第一个错误。”

黎簇眨眨眼。

“第二,适应规则,利用规则,而不是鲁莽地挑战规则。你没有救世主的身手,就不要擅自做为别人好的蠢事。”

等了一会,被训成狗的黎簇弱弱抬头,“还有吗?”

木七安往前凑了凑。

距离一下拉近,黎簇都能数清他的睫毛。

木七安抬起手,手背拍了拍黎簇的脸,轻笑道:“当然有,第三,也是最严重的错误——我不该对你心软。我应该骗走你所有的钱,甚至让你打欠条,你就不会滥发圣母心,我也不会跟那几个混混闹掰,丢了摆摊的工作。”

“那里太乱,你会被吃干抹净的。”黎簇犟嘴,“再说了,你长得这么好看,去哪不能找个好工作。”

木七安扯了扯嘴角,仿佛嘲讽黎簇的异想天开,“有头脑有靠山,容貌才是最大的加分项。光有脸,不管在寸土寸金的城市还是穷乡僻壤,带来的大多是灾难。”

“我自认为有点脑子,可惜没背景,在京城,就是孔乙己、祥林嫂、骆驼祥子的集合体,简称——乙驼祥。”

黎簇挠挠后脑勺,一本正经地掰扯:“其实,孔乙己的学历挺高的;骆驼祥子有北京户口,买了三辆车,还有富婆包养;祥林嫂有一堆朋友。”

“你的意思是,我连屎都不如?”

木七安气笑了,“你出生扯嘴唇子拽出来的吧,嘴这么欠。没事给太阳穴拔拔罐,湿气太重。”

敢面刺寡人之过者,木七安不面。

上书谏寡人者,木七安骂回去。

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木七安背后也蛐蛐人家。

黎簇:“你怎么知道我妈不要我了?”

木七安:??.??????????.???

这话题转移得是不是太生硬了?

黎簇敏锐察觉到,木七安刀子嘴豆腐心,既然心软一次,那就会有无数次。

恰好,他有一个离婚的妈,嗜酒的爸,破碎的鸭梨,可怜的他。

“搞砸你的小摊是我的错,你骂我吧,或者打我也行,我爸喝多了就揍我,不给我饭吃,我已经习惯了。没关系的,我妈不要我后又组建了新家,有了孩子,她彻底忘记我了。我没人教,总是好心办坏事,对不起……”

清澈的眼珠闪着水光,真有点像琥珀,低垂的睫毛盖住黎簇的小心思。

木七安舌尖顶着腮,反思自己是不是太苛刻了?

发现黎簇还蹲着,语气软下来,“脚麻吗?”

黎簇猛地抬头,眼睛瞪得圆圆的,像没听清似的,“什么?”

“我说,脚麻吗?”

黎簇盯着木七安的脸,窄巷漏下的光落在那颗泪痣上,像白天坠落到人间的星星。

少年嘴唇动了动,“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