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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4章生死未卜,那就是没死。

多兰古雷格,其大陆位于宁静主大陆北方,虽然同样有犬人居住,但因纬度差异所以气温较低。

而在现代工业化社会之前,气温环境就是影响一个王朝的重要原因,毕竟气温和降水会影响植物生长,并间接影响农作物乃至畜牧业。

就如古泰拉唐朝时期的吐蕃,由于气温降雨原因,当时的吐蕃、也就是后来的泰拉皇宫这一带,其实并不像想像中的那么环境恶劣,反而水草丰美,属于老天爷赏饭吃。

所以当时的犬人聚落分布极不平衡,北方地广人稀,多以游牧为主,一个个膀大腰圆,是真正的犬人大只佬。

而南方靠近主大陆的区域气温更高,也是当年达尔公司宁静游乐园的主要展览区之一,土地跟用了金坷垃一样,大黄米一年八收。

但主大陆有一个弊端,就是物种多样性实在是太丰富了,臭名昭著的扭曲丛林就在主大陆,里面全是达尔公司投放的各种幻想种怪物,生物圈完全从隔壁卡塔昌移植。

所以由于地理差异,地处温带地区的犬人生性野蛮,因为他们必须在冬天到来之际存下足够牧草粮食以供过冬,并且要准备取暖物料。

不是那种准备100斤白菜两吨煤就能高枕无忧的,这点东西根本不够用,到秋天来临之际,北方部族的犬人都会用大量海盐腌制咸菜,酸菜,还有各种奇奇怪怪的蔬菜。

并且还要砍柴伐木搓煤球,囤积牧草打饲料,忙活一整个秋天才能准备过冬。

到来年入春狂吃一整个春天后,这些牧民就会把,充当坐骑的恐龙和鸡贩卖给南方,来换取粮食和一些新奇玩意儿。

可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道理放在哪里都适用,犬人虽然懒散,但毕竟是战斗种族,而狼这种动物又会自发抱团。

这就导致很长一段时间犬人部落都是互相分裂的,属于遍地草头王,其中也不乏如帝皇这般惊世智慧之犬。

那结果可想而知,各种环境的多方塑造下,犬人部落之间你打我的,我干你的,今天偷你两只鸡,明天侵占你一块草地。

北犬凶猛,南犬富饶,一方认为一方是菜狗,一方认为一方是野狗,属于互相看不对眼,而且还私下里明争暗斗的模式。

明明宁静的土地足够富饶,只要集中力量办大事,那绝对可以养活所有犬人,可偏偏谁都不服谁。

大量活不下去的犬人凑成一团,组建成了一个新的部落,而又因为他们曾经受到的种种待遇,又特别排外,变成了又一个小团体。

就那种划地而分的大小部落,比中世纪的欧洲还碎,你叫可汗,他叫酋长,而我就是国牧首,并且可汗麾下牧首的酋长不是可汗的酋长。

无论怎么讲,莫德雷德也是个有志青年,大统一的思想根深蒂固,岂能坐视不管。

人如果没有理想,那和条咸鱼有什么区别?

在了解到这个异世界现状后,莫德雷德当即发下宏愿,我要建立一个部落,一个让所有看得到和看不到的地方都成为一个部落的部落。

可汗牧首都要废除,在我的部落中,只有犬人才能做部落的主人,而我就要当那万王之王,酋长中的酋长,我要当大酋长!

「所以说你当年就这样起兵造反了?」庄森问道:「是不是后来你遇见了老托马斯,然后老托马斯是骑士,啊不对!照你们这边应该是萨满。

之后你们一起南征北战,消除各方异端,用美德严于律己,并振臂一呼无数犬人来投。

记得之前你跟我提过,你们还有个叫马克戈拉的仪式,你就是靠这种单挑对决,赢下了88个氏族,最终成为大酋长的对吧?」

「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傻子!话说庄森你是不是糊涂了,该不会你在卡利班时就这样吧?



「啊这,不是吗?」

「当然不是了,庄森你一边去,让我来说!」

抢来话语权的基里曼说道:「庄森玩骑士游戏玩糊涂了,你难道不记得二哥说过老托马斯是部落老萨满吗?

在这种社会体制内,老萨满就等于老先知,是部落中极为重要的人物,而我二哥是老托马斯的养子,也就是小先知。

所以应该是二哥他继承萨满之位,一个棒子一个甜枣,用文功武智」征服犬人,并被犬人拥护为大酋长,西西弗斯你说对不对?」

西西弗斯不语,心想我知道个屁啊,在你们玩的这么爽的时候,我在喜马拉雅山里面打地洞。

愣是挖穿了整个山脉才坠入巢都,但开局即是地狱,落的是神圣泰拉的底巢,直接变成了极有前途的职业垃圾佬。

平时不觉得,现在一合体才知道这几个货心里戏这么多,但他们仨个说的都没错,只不过莫德雷德全用了,但过程有亿点点差距:「我那个时候发下宏愿,老托马斯上来就给我开了个大眼,你们说也不懂,我给你们看点珍贵的比赛录像吧。」

只见莫德雷德顶号上身,借由基里曼双眼放起了幻灯片,而画面之中则出现了一个平平无奇,放在犬人中也没有任何特殊的黄皮子犬人,唯一特殊的就是这犬人脸颊上有几道猩红战纹。

由于是莫德雷德的视角,所以三星没看见莫德雷德,只看见老托马斯双爪捅入大地,细密繁复的猩红电光夺目而出,硬是以一双肉爪在海崖上抠出了百米巨石。

然后这石头就飞起来了,被这老狗掷向天空,砸死了一头倒霉飞龙。

「不是哥们儿,你确定这是正常犬人?这该不会是父亲的小号吧?」

「并非黄皮子,有可能是红皮子,但如果是红皮子上身,那基里曼你最清楚,碎的就不是山崖了,而是这片大陆了。」

「你们知道我养父当时跟我说的是什么吗?」

「啥?」×3

又点了根烟卷,莫德雷德略显唏嘘的说道:「托马斯跟我说,像他这样老而不死的犬人不在少数,他只是活的太久了,所以每个犬人都给他个面子。

你要是真想统一犬人,那就只有一个选择,没有什么和平友好的马克戈拉,只有无所不用其极的拉克希尔,用它们的骨与血,皮与肉,来奠定你的无上权威。

八年,我靠著诱杀、埋伏、给狗喂巧克力,基本什么招数都用了,并且多次陷入濒死,这才成为了当时最大的军阀,代价就是整片次大陆碎成两半,一半沉入海底。

而当我打败萨格拉斯这个最强大的竞争对手后,我只有一个敌人了。」

「不会是你养父吧?」

莫德雷德点了点头,表示你们猜的没错,这88个古老姓氏都是我抢来的,而最后一个古老氏族的领袖就是托马斯。

不过托马斯在我成为大酋长的那一刻寿终正寝了,把部落酋长之位传给了我,而我也实现了对他的承诺。

「那兰博是怎么来的?还有那些自称犬人八杰集的部落酋长。」

「都是我捡来的,这些狗子当初混不下去了,连饭都吃不上,因为当时我所在的部落就两个人,我和老托马斯。

人家玄武门对掏还800人呢,可阿特拉斯氏族就俩老弱,所以我必须得招人啊,你们看见没看见那铁匠铺旁边的磨坊?」

透过基里曼双眼,众人果然看见了一排风车磨坊,并且现在还随著海风慢慢悠悠旋转。

「我可没有基里曼你这富足童年,也就是人人给老托马斯个面子,所以我俩最开始就靠著卖海盐和卖烤饼维持生计,顺便给人磨面粉,换些水果蔬菜之类的。

就比如说用粮食换橘子,这玩意儿冬天保存的久,吃多了之后人还会变黄,托马斯跟我说他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橘子,原先它不是这个色的,是吃黄了。

而那几个货都是战争孤儿,没人要,大雪天都快冻死了来我这里偷羊吃,虽然我是故意在门口放了盆烤羊腿,但论迹不论心,我可是大饼管够的,烤羊腿太奢侈了,但起码有羊汤喝。」

这种和兄弟谈论童年的事情,三个原体从来没经历过,而这就是基因原体,一群童年时光短的可怜,无神心却又是人间之神的怪胎。

所以黄皮子子女不和真不怪别人,就是他活该,只想著跳过剧情,最后把自己人生给跳了。

或许是因为睹物思情的原因,被这温暖阳光一照,四人都颇为感叹,正好莫雷德他们有四个人,所以就一起打起了现今帝国广受好评,且远销海外的卡牌游戏—帝国杀!

全然忘记了他们这次过来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莫德雷德是丢了儿子,其他原体丢的是兄弟,生死未下就是死了,反过来想生死未下也能理解为活得好好的。

反正汤姆也死不了,圣吉列斯也不差这一会儿,还是先打把牌吧。

或许因为这个世界乃是莫德雷德成神之时所诞生的魔域,属于刻板印象大全,太阳根本不会落山,这个名为如蜜的小小海港永远阳光普照。

而就在四人打起旺仔卡牌,享受温暖阳光的时候,汤姆则看著身上已经见底的储备粮泛起了难。

「不行了,这地方实在不能待了,那群鸡我根本打不过,等以后我爹回来,我一定好好骂他一顿。

我这父亲真不孝顺,什么门无法从正面打开,那么小的台阶我跳不上去,拐角就有埋伏的火把剑圣,开门就遇见带个羊头恶魔的两条狗————

但最可气的是那群斯巴达,明明已经死了不知多少年了,但一个个的比谁都猥琐,尤其是那个吉尔,当年还我抱过她呢!

我刚想打个招呼,还以为遇见老熟人了呢,她直接双眼一红闪现消失,而后突然出现在我屁股后面拿两把链锯剑狂砍,一秒12刀我也扛不住啊。

恶魔就恶魔吧,必须找点吃的,咱们要往下继续探索,也不知道还要死几次,再死下去我也该变活尸了。」

一道背生双翼的天使幻象自剑身浮现,表示这对我不影响,反正我已经是个死人了,等你变为活尸后我就另谋其主,也不知道是谁傻不愣登的往这里钻,现在出不去了吧?



说动就动,在一路谨小慎微之下,汤姆越过了各种恶意满满的陷阱埋伏,最终来到了一处未探索的雾门面前:「病村?这名字好耳熟,我听父亲之前说过,这好像是当初流放犬人的地方,那个谁来著,就那个黑白花色的海盗狗卡思嘉,它好像就是父亲从病村捡来的。

听名字就知道,这地方全是一群老弱病残,村里的东西没人要,那也只能给我了。」

然而当汤姆穿过雾门之后,原本还算正常的环境瞬间一变,变成了一种难以名状的污秽绿色,甚至画风都变了。

但更让汤姆破防的是病村门口站著的两个门神一两个身形伟岸,高达5米,小短腿长胳膊,圆滚滚的身材上顶了个伞盖。

就这玩意儿放在其他世界,那妥妥的吉祥物,可问题是这是宁静。

「卧槽,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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