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闲小说 > 历史军事 > 大明:奉国将军朱连璧 > 第15章 亲卫军的训练科目
    翌日一早,朱连璧便早早起来了。
    被他折腾了大半夜的顾媚,这会还浑身乏力,慵懒的躺在被窝内睡得正香。
    起身穿好衣服,朱连璧看了眼熟睡的顾媚,为她拉好被子,得意的走出了房间。
    说实在的,朱连璧都没有想到,自己在床笫之间的战斗力,竟然会这么强。
    这或许就是重生带来的福利吧,毕竟这段时日,经过一番锻炼,他的身体正在日益强壮。
    “周通,吹响号角,准备早操。”清晨的早操训练科目,是朱连璧亲手为这支亲卫军制定的。
    早操就是三个科目,第一个科目就是负重三十斤跑步训练,来回不低于五里路程,时间为两刻钟。
    第二个科目,则是站队列,时间两刻钟。
    第三个科目,唱军歌,吼军纪。
    军歌则是岳飞的《满江红》,军纪则主要是三大条。
    第一条军令如山倒,不服从军令者,斩!
    第二条临阵畏敌,脱逃者,斩!
    第三条杀害掳掠百姓,奸淫妇女者,斩!
    这段时日来,朱连璧无论刮风下雨,早上卯时四刻(六点),就会准时带队,与将士们进行负重跑步训练。
    晨跑结束,就是抗着兵器站队列。
    每个科目训练时间都是两刻钟,就是半个小时,三个项目训练完就是一个半小时。
    训练完,全体洗涮休息一刻钟,然后早饭。
    中午训练时间,由带队的马应魁和李本深自行安排,下午则继续一个半小时三项训练。
    如此反复半个月下来,朱连璧手中这支两千人的队伍,如今虽然算不上精锐之师,但却有了精锐之师的雏形。
    “全体解散,准备吃早饭。”大汗淋漓的朱连璧,带队一番训练下来,虽然累得气喘吁吁,但看到眼前这支朝气蓬勃的亲军。
    朱连璧的心情还是很舒畅的,两千人马虽然不多,但只要训练到位,并牢牢抓在手心,培养为心腹爪牙。
    再装备清一色的毛瑟火枪,穿上防弹背心,配上手榴弹和精钢刺刀,不说以一敌百,但以一敌十,绝对不会有问题。
    “吴王殿下有令,训练完毕,解散吃饭。”一身甲胄的马应魁,一脸大胡子,三十出头的他,个头高大魁梧,说起来话来中气十足。
    此人是武举出身,曾在大明边军效力,一路杀敌立功做到参将,那可是实打实的悍将。
    前日朱连璧在常州府,接到圣旨册封为大明吴王,成为皇帝子嗣这事,在军中一传开,全体将士无不是振奋而起。
    皇帝唯一的子嗣,大明吴王,这是妥妥的大明皇帝继承人啊。
    马应魁,李本深、庄子固、乙邦才、陈于阶一帮人,身为朱连璧亲卫,那就是未来皇帝的近臣,妥妥的从龙功臣。
    想到这天大的功劳,砸在自己头上,马应魁和李本深众人,这几日夜里做梦都会笑醒。
    “谨遵吴王殿下军令!”同样营中的两千士卒,这段时日来,虽然训练辛苦了一点,但每天吃的好,穿的暖。
    加上朱连璧这个大明储君,当今吴王殿下,都跟着他们一道训练,将士们心中原本存在的那点小心思,如今自是早已经抛到九霄云外了。
    “周通,吃过早饭,挑选一百名精壮士卒,最好会使用火铳的可靠士卒,我要组建一支一百人的的火枪队。”
    “你来担任火枪队队长,宋和担任副队长,这事你立刻叫上宋和去办。”
    朱连璧叫住周通吩咐了一声,周通这个小小的东厂番子,如今得到朱连璧器重,只要有命在,未来前途自然不可限量。
    “请殿下放心,卑职这就去办。”周通身体站的笔直,这就是朱连璧这大半个月来,训练站队列取得的成效。
    “宋和,吴王殿下刚刚任命了,你担任火枪队副队长,现在跟我去挑选一百名士卒去。”兴匆匆回到军中的周通,招呼着正要吃饭的宋和。
    宋和是扬州城外战死的宋庆族弟,今年十九岁的宋和,如今已经被朱连璧任命为百户,算是接替了宋庆的职务。
    “啊?”宋和一时不明所以,但在周通的解释下,得知这支火枪队,将会全员配备新式火枪,聪明的他自是明白,这支队伍将会成为朱连璧手中的利刃。
    他身为副队长,虽然风险不小,但机会同样更大。
    要知道在扬州的时候,他还是一个最底层的东厂番子,按正常轨迹走的话,他就是干到六十岁,能够升任为一个正八品小旗官,那都是祖坟冒青烟。
    可如今一个月不到,他已经成为百户,这可是正六品,那是他之前做梦都不敢想象的事情。
    但现在很明显,他又要升官了,火枪队副队长,虽然没有明确官阶,但看周通这心急火燎的样子,宋和那还会不清楚。
    这事要是办好了,自己再个一官半职,那还不是跟玩似得?
    很快火枪队的一百士卒,便被周通和宋和集合完毕。
    朱连璧这会陪着顾媚,吃过早饭来到仓库。
    “周通,宋和火枪队士兵,一人配发一支火枪,刺刀一把,弹夹三个,手榴弹两颗。”
    朱连璧吩咐周通、宋和武装火枪队之后,把多出来的十六支毛瑟手枪,以及多出来的其它军需物资,安排士卒带到大帐外。
    闻讯赶来的马应魁,李本深、庄子固、乙邦才、陈于阶、李国辅等人,早已经了解,朱连璧手中的火枪,可比大明的火器火铳,厉害的不是一星半点。
    看着眼前这些火枪弹药,众人脸色都有一些不淡定,眼神直勾勾的看着那些火枪。
    “一人挑一支,领三个弹夹走,这火枪可不是我大明制造的,我也好不容易淘来的……”
    不等朱连璧解释完,马应魁六人早冲了上来,一人拿着一把这后世俗称驳壳枪的毛瑟手枪,爱不释手的把玩了起来。
    至于这枪怎么来的,众人压根就没有去想,对于他们来说,才不管这些呢,只要有这利器在手,怎么来的还重要吗?
    马应魁和李本深那都是老行伍,二人都有超过十年的军龄,大明的火铳,他们接触的可不少,那些火铳虽然威力不错。
    可遇上下雨天,或者冲锋陷阵的时候,远不如手中的雁翅刀顶用。
    但此刻手中的毛瑟手枪,那真是突破了他们想象极限,一个弹夹十发连射,有效射程高达一百步。
    还能轻易射穿鱼鳞甲,除非是札甲,否则只要射中身体,不死也得伤残。
    对于马应魁这样的战场悍将来说,腰间藏着这么一支火枪,要是在战场之上,遇到有敌人挑战,趁对方不备,来个偷袭射击,还不得当场死翘翘?